大邑集体商标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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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邑集体商标申请要警惕的陷阱

作者:四川隆旺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2-09-27 08:12:17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条变更成都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变更申请书。变更商标注册人名义的,还应当提交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文件。知识产权说商标局核准的,发给商标注册人相应证明,并予以公告;不予核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知识产权说除相关法律规定外,企业、个人进行对商标转让、授权时,商标局是需要核对商标注册的信息和营业执照的地址、名字是否一致,若被发现商标信息的企业名字、地址不一致,商标局会驳回申请,需要先做变更申请,才能再进行商标转让、授权等手续。

最初成立公司时,由于财务限制,许多人会选择租用办公楼作为办公室或注册地点。但是,总会有一个截止日期,那么公司注册地址的截止日期有什么影响?告诉我怎么回事儿。

一,注册地址过期的影响

不用担心注册地址会过期。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找到相应的治疗方法。只要按照规定对注册地址进行合法更改,就不会对您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但是,如果不及时更新费用,则会产生以下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的注册地址过期,则不会更新该地址,并且该地址将被列为异常。时间长了会影响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的信誉,并且不可能注册新公司。

如果公司的注册地址到期,但未及时办理相应手续,将影响公司营业执照的年度审查。

在年度审查时,营业执照的地址不会更新。如果年度审查失败,则营业执照将处于异常状态。

变更注册地址的,必须变更营业执照上的地址,否则,年检为非本地经营,情节严重的,处以十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注册地址的有效期变更

公司注册到期,不及时存在或变更很可能会影响营业执照的信誉。

一般来说,公司应在公司的注册地址过期3个月之前处理地址的存在或更改。移动之前,必须更改注册地址。

如果您选择续约,则不必担心太多,您只需要继续与租赁房屋的房地产公司或所有者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即可。但是,如果您选择其他地址作为注册地址,则需要完成更改注册地址的过程。如何处理地址异常?

(1)在公司注册地址经营,并被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错误认证为异常地址。如果您向工商局提出异议,工商局将进行现场检查或要求提供地址证明,然后在窗口中提交。经工商局审核通过后,公司将删除业务异常清单。

(二)未在注册地址经营,被工商局列为异常地址。通过更改地址,可以将地址更改为另一个地址。更改成功后,您可以申请删除业务异常列表。

说了这么多,我想提醒大家,不要低估注册地址的过期问题,并且必须及时处理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

新商标法实施近一年来,人们逐渐熟悉了法律程序和实体上的一些变化。然而,提交人最近接触的一些客户提出的一些问题似乎倾向于解释法律。本文仅从笔者最遇到的一个问题入手,分析相关问题,也希望能给读者带来一些启示。从笔者目前收到的意见来看,对驰名商标存在两种误解:一是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存在误解。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驰名商标在世界上是不可战胜的。这两个误区是:

1。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我们需要“评选”驰名商标;我们需要使用驰名商标进行宣传;驰名商标是一种荣誉称号,我们可以得到政府的福利。

2。驰名商标在世界上是不可战胜的:我们是驰名商标,所以我们可以对各类商标进行保护;我们是驰名商标,所以别人不能用成都商标注册商号等。

上述两种对驰名商标的误解,实际上都源于过去对驰名商标的法律保护和宣传。本文将从驰名商标的来源和现行法律对驰名商标的规定两个方面阐明驰名商标保护的一些概念。驰名商标的概念源于1967年斯德哥尔摩《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第6-2条,其中规定:

(1)对货物的驰名商标给予特殊保护:成员国商标当局有权(如果其本国法律允许)或应有关各方的请求,拒绝或者拒绝使用与驰名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品,可能造成混淆的,撤销注册,禁止使用;

(2)允许利害关系人在注册后5年内请求撤销或者禁止使用;

(3)以欺诈手段取得的商标对该商标的注册或者使用,撤销或者禁止使用,没有期限。

后来形成的《TRIPS协定》在保护驰名商标方面比《巴黎公约》又迈出了一步:

(1)将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从商品商标扩大到服务商标;

(2)将保护范围扩大到非类似商品或服务;

(3)规定如何认定驰名商标的原则:应当考虑公众的意识,包括在成员区域内,通过公开的方式使商标被知晓的程度。

上述法律规定表明了驰名商标保护制度的初衷,那么我们将在下一部分考察我国商标法对驰名商标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十三条是有关公众的驰名商标。权利人认为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保护驰名商标。对同一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可能造成混淆的驰名商标的,不予注册,不予使用。申请注册不同商品或者类似商品的商标,是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经复制、仿制、翻译,误导公众,可能损害驰名商标注册人利益的,不予注册,不得使用。第十四条驰名商标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请求,认定为处理商标案件需要认定的事实。

认定驰名商标,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有关公众对该商标的知晓程度;

(二)商标使用期限;

(三)商标宣传工作的期限、程度和地域范围;

(四)商标作为驰名商标的保护记录;

(五)驰名商标的其他因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商标注册审查和查处商标违法案件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局可以根据审查处理的需要在案件中,确定了驰名商标的情况。

在办理商标纠纷的软件著作权申请过程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商标评审委员会可以根据办案需要,确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在审理商标民事、行政案件中,当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审理的需要,认定该商标的驰名情况。生产经营者不得在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上,不得在广告、展览或者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驰名商标。第四十五条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原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

第五十八条在企业名称中使用其他注册商标或者未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处理。以上是驰名商标法的规定。综合分析,驰名商标本身就是一个事实,即商标通过市场的使用已经达到了“驰名”的事实。这一事实的到来,与相关消费者的商标意识、商标使用期限、商标宣传等具体现实有关。也就是说,这不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是通过一定的法律手段来识别一个真实的情况,使其能够发挥相应的法律作用。所谓驰名商标的法律功能,是将驰名商标纳入商标法的立法初衷。也就是说,在认定了这一事实后,我们可以根据这一事实为商标提供高于一般商标的特殊法律保护手段,使其因其“地位”而享有待遇。

商标被拒绝是很常见的。没有任何机构能保证100%成功注册。在提出商标申请时,可能有多种情况导致该商标被驳回。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如何为申请人办理成都商标注册驳回手续?这里有一些材料供你们一起看。

1、如何处理商标注册被拒的问题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被驳回或者不予公告的,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拒绝使用商标的原因有很多,包括:

一、因为不利的商标查询。从目前的商标注册情况来看,大部分商标都是通过代理提交的。如果有委托代理组织,一般由代理组织完成查询。因此,绝大多数商标被拒的原因是商标代理公司的反询问。因此,在商标注册中,申请人只能比较价格和服务质量。虽然代理组织不是万能的,但是一个好的代理组织在避免拒绝方面有更多的经验,这对商标的顺利应用相对有利。

二、因为盲检期。上面提到的代理组织查询是不利的,它是指超过了盲查询周期的查询。该商标在进行统一审查。商标总局不可能在同一所有商标都录入系统。查询的数据是三个月前的数据。如果申请人要查询的商标是一周前申请的,这种风险是无法避免的,也无法查询结果。拒绝的,代理机构不负责任,代理机构通常由申请人承担责任。

三、因为违反了强制性规定。违反强制性规定的原因有很多,如没有意义、夸大宣传、不良影响等。例如,29种麻辣绞盘的商标被驳回,理由是没有意义。30类火下品牌也是如此。肉苁蓉33个品种的商标以通用名为由被驳回。成吉思汗已在马桶上注册了11类,并被撤销为具有不良影响的商标。

2、商标注册后需要备案吗商标注册是根据《商标法》向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获得《商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商标备案一般是指通过向海关注册,保护权利人注册商标权益的一种保护措施。也就是说,在对侵犯权利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货物进行进出口申报时,海关可以根据商标备案情况扣留相关货物,这也是知识产权贸易在国际贸易发展中的技术壁垒。商标注册后,可以不经备案直接使用,但如果货物需要进出口报关,可以备案,以更好地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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